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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一個認人白痴,對於可以在我婚禮上,明確掌握全場賓客姓名、來歷、工作、甚至於八卦的S同學,一向深感佩服。對我來說,不要說只見過一、二次,或三、四次,或五、六次的人了,就連不熟的同事,只要不是在工作的場合遇到,我就很有可能認不出來,只覺得這個人好眼熟喔!多次發生張冠李戴的窘態後,只好學習在談話中盡量不著痕跡的探出對方的來歷。所以,如果你和我說話時,發現我的語氣很迂迴,哈哈哈!對不起!我又沒能認出你來了!

這麼嚴重的狀態,在我縱貫商場的阿母眼裡,實在是件不可取的事!我也一直很困擾,但我總不能每見一個人就把他拍下來,回去建立口卡資料,一一背下來吧!曾經還在想,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向警察學習如何認人這件事。畢竟,他們可以在路上認出未見過面的犯人來,這真是件不得了的"特殊才藝"。雖然,我那一度在警界待過的J同學,認人的誤差度也極高,但我總把他歸類為警界的一個例外,一個不被承認的錯!

可是,這一次,居然出現了指認20多次後,還硬是認錯人的事!認錯人,我很能了解,我也能體會在壓力下硬要認出人的痛苦。但,20多次?!這難道不會越認越心虛嗎?是該就這樣硬認出來,然後再因認錯被記過或是不小心認對記了大功;還是就跟長官說,歹勢~~我不太會認人內......,然後被長官罵到死、踢到邊疆呢?這其中的心路轉折,身為上班族的我們,是很能感同身受!只是,這種事可以這樣蠻幹嗎?


中國時報 2007.03.20 
鐵齒指認20幾次國道警察林裕崇認錯      周曉婷/南縣報導

國道警察八隊白河分隊警員林裕崇歷經遭襲奪槍的生死關頭,又面臨誤指陳榮吉涉案的雙重壓力,昨天情緒低落地表示,第一眼看到陳榮吉,直覺他與案發當天的一名嫌犯很像,沒想到會有這種結果。他說,如果人家清白,就要毋枉毋縱。

因為林裕崇廿幾次指認陳榮吉涉案,以致警方抓錯人。對此,林裕崇說,案發後指認嫌犯只希望能儘早釐清案情協助破案。

他表示,指認陳榮吉後即交由專案小組偵辦,對於專案小組發生抓錯人的烏龍事件,他坦言,壓力很大,但如果人家清白,就要毋枉毋縱。

未注意嫌犯是否兔唇

林裕崇回憶案發當天,歹徒車撞安全島後,他與賴文卿下車盤查,喝令在駕駛座的石國慶及旁邊乘客座的男子下車,賴文卿負責壓制石國慶,他負責另名男子,在搜身及查證身分時,他與那名男子有短暫對話,發現男子講話速度比正常人慢且口音怪怪的。

當晚,專案小組把陳榮吉口卡照片拿給他看,他就覺得很像,再赴嘉義市北斗派出所指認陳某,第一眼看到陳某,仍覺得與印象中的嫌犯長相很像。

回到麻豆警分局製作指證筆錄前,他曾與陳榮吉交談以便再度確認,仍然覺得陳榮吉與案發當天的男子長得很像,不過,他也強調,案發時他並未特別注意男子是否有兔唇等特徵。

此外,陳榮吉到案時,右肩胛骨處有紅斑,林裕崇說,由於該男子坐在駕駛座旁的乘客座,依常理判斷,案發時撞車會造成安全帶束緊,他當時認為陳榮吉右肩胛骨的紅斑,應是安全帶在撞車時勒緊產生的淤青。

香火袋尾戒加深誤判

此外,他在案發當天要求男子下車接受盤查及搜身時,隔著衣服在男子脖子上發現疑似戴項鍊,而陳榮吉到案時,脖子上掛了一個香火袋,因而讓他誤判陳榮吉就是當天在場的另名嫌犯。

另外,國道八隊隊長黃道立指出,案發時另名警員賴文卿曾瞥見該名男子的左手戴尾戒,而陳榮吉到案時,手上也有尾戒,雖然不能當成證據,但也有提供專案小組調查。

林裕崇連日來除挺過案發當天遭襲奪槍、生死一瞬間的壓力,又承受專案小組因他指認而誤抓陳榮吉一事,他表示,他也很希望案情儘早釐清,還人家清白,面對調查,他坦然接受並全力配合。

新聞來源:
中時電子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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